民警锁定嫌疑人未及时抓捕获刑1年 玩忽职守致严重后果
民警锁定嫌疑人未及时抓捕获刑1年
贵州省盘州市一名派出所民警谢某在处理一起抢劫案时,虽已通过DNA鉴定和受害者辨认确认了嫌疑人王某,但仅对其居住地进行了走访而未深入侦查或转移案件给相关部门。令人遗憾的是,王某随后涉及多起暴力犯罪,包括谋杀、强奸及盗窃,导致1名受害者死亡。
2019年2月,谢某接报一起入室抢劫案,迅速响应并采集到嫌疑人在现场留下的物证,经DNA比对确认为有盗窃前科的王某。然而,谢某并未采取进一步行动,直到2020年6月,王某因另一起谋杀案被警方锁定,谢某才想起之前的抢劫案未完成必要程序并补办。王某最终被捕。
2021年,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王某案件时,发现谢某在处理先前抢劫案时的失职行为,遂于2023年8月对谢某以玩忽职守罪立案。一审法院认定谢某犯玩忽职守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。谢某不服上诉,声称自己不具备刑事侦查权,且行为与王某后续犯罪无关。然而,二审法院在7月维持原判,指出谢某未有效履行职责导致王某逃脱法律制裁并继续犯罪,其行为与后果存在关联,不构成自首,也不符合免予刑事处罚条件。
玩忽职守罪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共财产、国家或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,此类行为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罚可升至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民警锁定嫌疑人未及时抓捕获刑1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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