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方回应学生晚11点后如厕被定违纪 严格管理引争议
9月18日,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确认了一起事件:一名学生在9月10日晚11点10分左右因上厕所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,并依此扣除所在班级本月德育考核5分。学生还被要求自费打印1000份“自我认识”分发全校。目前,学校已退还学生支付的100元打印费。校方规定,晚上10点45分熄灯后至11点40分,学生原则上不得上厕所或随意走动,以防打扰他人休息。特殊情况需事先告知老师,否则视为违纪。该学生因未事先说明而受罚,校方强调此处罚并非基于网络传言的其他违纪行为。
据学校德育处工作人员介绍,所有相关规定收录于《走好高中第一步》学生手册中,每位新生在军训期间都会学习这些规章制度。涉事学生为高一新生,入学不久,此次严格处理旨在加强新生纪律意识。学生所写的“自我认识”中表达了对夜晚如厕可能影响他人睡眠和班级荣誉的反思。事后,德育处与学生沟通并退还了打印费用。
对此,有评论指出,将晚间如厕定性为重大违纪行为,体现了某些学校管理规定过于严苛且不合情理,忽视了学生的基本生理需求与身心健康。评论呼吁,学校管理应以人为本,尊重学生权利,避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。过往也曾有学校采取类似限制如厕的措施,引发争议。正确的做法应是加强对学生行为的正面引导和监督,而非制定不近人情的规则。同时,评论强调,学校执行教育惩戒时,应遵循相关法规,确保措施适度,避免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或心理压力。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同时,必须清除与教育法律相悖的“土校规”,确保校规制定过程透明,吸纳学生及家长意见。当前,教育部正推进基础教育的规范化管理,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办学行为,云东中学的这一规定是否合规,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,以促进学校管理真正有益于学生的全面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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